
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了浙江省首批省属社会评价组织名单,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35家单位入选。浙江省已累计备案社会评价组织369家,社会评价组织遴选数居全国第3位,涵盖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民非组织等,涉及职业范围覆盖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以及养老服务、家政服务等社会紧缺技能人才领域,其中包括了区块链应用操作员、互联网营销师、农业经理人等新职业。
为规范社会评价组织技能评价行为,提高技能等级证书社会公信力,浙江省始终坚持“规范、提升、发展”要求,在社会评价组织监管方面采取了八大措施。
下面津陇联合集团-技能通为您详细介绍八大措施内容:
严格择优遴选 匹配产业发展
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遴选,合理布局”的原则实行省市分级遴选社会评价组织,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遴选,严格控制遴选数量和认定职业,同一地区同一职业遴选的社会评价组织最多不超过5家,首次遴选的社会评价组织认定职业不超过3个,试点评估确定为优秀、五星级的社会评价组织最多可申报增加3个职业,确保布局合理,遴选入围的职业符合当地产业发展,与支柱产业需求相匹配。
统一政策 明确操作指南
2022年1月,浙江省人社厅办公室印发了《浙江省社会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操作指南(试行)》(浙人社办发〔2022〕3号),统一规范、明确了全省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要求、操作流程。省、市分级遴选的省属、市级社会评价组织可在备案的职业(工种)范围内,分别面向全省、本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遵守“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通过社会评价组织等级认定取得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员,可按照浙江省规定,同等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坚持实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公开制度
继2021年5月,在全国率先建立技能等级认定计划公告制,今年进一步完善了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浙里办“技能浙江”等平台实时更新评价机构、职业信息,全省社会评价组织必须于2月底前发布2022年等级认定计划,新遴选社会评价组织必须在名单公布后的1个月内公布全年等级认定计划,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全面推行技能评价监管系统
2021年,浙江省在湖州试点技能评价监管应用,并于2021年9月在全省社会评价组织中全面推行技能评价监管系统,通过资格监测、试卷监测、进度监测、专家监测、督导监测、视频监测、成绩监测等功能模块,对社会评价组织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全流程线上监测,并逐批次赋分计分,全年平均计分。
对试点期满社会评价组织进行考核评估
2021年先后二次对试点期满的技工院校进行了考核评估,对2家评估不合格的技工院校取消了试点资格。2022年1月,在全省部署开展试点期满社会评价组织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社会评价组织实行星级评定,建立社会评价组织星级评定制度,对评估不合格机构,实行淘汰退出机制。
在社会评价组织中全面推行无纸化机考
2022年起,将率先在电工、劳动关系协调员、美发师、美容师等24个职业(工种)中统一实现社会评价组织理论知识与知识技能型科目无纸化机考,并加大加快省级题库资源建设,逐步增加机考职业(工种)数,坚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
规范开展评价专家队伍建设
继2021年在全省创新考评员培训方式,培训认定考评员4701人后,2022年将进一步加强考评员、裁判员、质量督导员等三支专家队伍建设,通过评价专家培养需求调查统计,征集培训基地和培训课件,实行线上+线下培训,开展考评员、裁判员培训,分级分类培训质量督导员,不断充足技能评价人才库。
在技能评价领域深入开展风险排查
自查风险隐患,防范违规行为,规范评价活动,提高认定质量,为全省技能人才提质增量扎紧防范的篱笆。